民主法治稳步发展 引领新湖南阔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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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主法治 引领新湖南阔步向前)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与时俱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稳步发展,法治湖南建设大力推进——

民主法治 引领新湖南阔步向前

民主法治稳步发展 引领新湖南阔步向前

2018年9月20日,安化县人民法院柘溪库区“水上法庭”航行在库区水域。 该法庭是我省首个水上移动法庭,常年为库区群众服务。(资料图片) 湖南日报记者 童迪 摄

民主法治稳步发展 引领新湖南阔步向前

图① 5月16日,双峰县人民法院荷叶法庭公开审理一起离婚案件,邀请3名县人大代表和1名镇人大代表全程旁听,主动接受监督。(资料图片)李建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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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② 2018年12月3日,嘉禾县塘村镇增嘉学校,法制辅导员向学生宣讲宪法知识。当天,该县多所学校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资料图片)黄春涛 杨艳琼 摄影报道

民主法治稳步发展 引领新湖南阔步向前

图③ 2016年10月25日,双峰县井字镇三石村选区,选民在流动票箱前认真填写选票。当年10月24日至29日,该县开始进行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选出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300余名和乡镇人大代表1200名。(资料图片)李建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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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④ 2018年7月16日,洪江市雪峰镇两溪口村一建筑工地,大学生志愿者在为农民宣讲维权知识,帮助他们增强依法维权意识。(资料图片) 杨锡建 摄

民主法治稳步发展 引领新湖南阔步向前

2015年7月16日,吉首市环境监测站,人大代表在视察环境质量监测工作。(资料图片)姚方 摄

民主法治稳步发展 引领新湖南阔步向前

7月1日,宁远县市监局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企业申办登记。最近,该县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黄建军 摄

民主法治稳步发展 引领新湖南阔步向前

制图/刘也

湖南日报记者 刘文韬 陈昂昂 沙兆华 何金燕 于振宇

70载风雨兼程,新时代大潮奔涌。

踏着蹄疾而步稳的发展节奏,我省民主法治建设阔步向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稳步发展,法治湖南建设大力推进……

一幅用民主与法治勾勒的治理图景,越来越清晰地呈现在全省人民面前,引领我们坚定不移地迈向富饶美丽幸福的美好明天。

1. 代表履职,彰显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

自1954年8月湖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人大代表的广泛性进一步增强,结构更加优化。与上一届相比,省十三届人大代表中,基层代表数量增加,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妇女、少数民族等代表比例有所提高。

“基层代表数量的增加,必将更充分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有力推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解决。”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负责人说。

来自麻阳苗族自治县黄桑乡桃花村的省人大代表黄雨爱没想到,作为农村基层代表,自己关于支持加快农业产业发展的建议,得到了省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省农业农村厅负责人专程来到麻阳现场调研,表示将支持当地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发挥区位优势,做大做强特色产业。

人大代表建议,反映的是基层的情况、人民的呼声。自1979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至今年1月,历届省人大代表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共提出建议3.6万余件,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得到各办理单位的高度重视,建议办理满意率多年来保持在95%以上。

今年4月,在醴陵市孙家湾镇人代会上,55名镇人大代表通过票决,确定了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气化孙家湾行动等6个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目前,这些项目正如火如荼地按计划建设。

这是省人大常委会为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于今年在基层试点“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一个缩影。截至7月底,全省14个市州在31个县市区、111个乡镇部署开展了试点工作,成效初显。

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从1983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在各地区设立人大工作联络处,到1986年诞生全国第一个常设性质的乡镇人大主席团及其常务主席;从1993年开始广泛开展“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活动,到2009年开展“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活动,再到如今13477个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覆盖全省市县乡村四级……我省不断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强化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履职的作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5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就我省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专题询问。会上,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一针见血”当面发问,反映人民心声;省政府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场应询,坦诚作答。一问一答中,生态环境“痛点”更清晰,政策措施更具体,监督作用更有力。

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神圣职责,也是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

1984年首次开展执法检查、1988年在全国率先作出关于开展执法检查的决定、2011年首次开展专题询问、2013年在全国率先作出关于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几十年来,我省人大监督从起步探索到全面实践,监督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拓展,监督的实效不断加强,充分彰显了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的情怀。人民当家作主的内涵,在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中得到升华。

2. 政治协商,广泛凝聚各界力量

人民政协,是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平台。

1950年10月,湖南省一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长沙举行,选举产生了首届湖南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由此开启了我省人民政协事业的光辉历程。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而政协委员则是政协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力量源泉。

上世纪80年代,省政协探索出一套以专委会为基础,按界别将所有委员分到专委会,由专委会具体牵头组织开展履职的新履职模式。在专委会的支持下,所有的委员都能参与履职,助推解决具体问题。该经验获得全国政协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1990年4月,省政协六届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规定,对省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目的、主要内容、主要形式和基本程序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使我省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朝着经常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如今,各级政协已成为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凝聚力量、广集民智、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渠道。

从2004年起,省政协聚焦武陵山片区发展,连续两年把武陵山片区发展列为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并联合湖北、贵州、重庆三省市政协在全国政协大会上提出相关提案。经过不懈努力,2011年11月,武陵山片区发展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我省30多个县(区、市)纳入发展规划。

据统计,近10年来,省政协共收到委员提案9000多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参考。

“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这是协商民主的真谛。

2015年3月,湖南省政协在全国率先启动双周协商会,为各有关部门、各界别政协委员、各领域专家学者构筑起一个崭新的协商平台。

“构建和规范我省多层次民间金融市场”“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仅2015年,双周协商会召开20次,200多名省政协委员在会上发言,近20个省直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协商。委员们的许多意见建议,被纳入《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等文件。

近年来,省政协以改革创新思维,积极探索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新形式新方法,建设“互联网+政协”,打造政协云平台,努力探索协商民主新渠道。

2016年9月,在省政协召开的“我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的落实与完善”远程协商会上,除了长沙主会场的百余名省政协常委,还有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政协委员通过远程视频“参会”;8位政协委员和扶贫工作者分别在香港、岳阳、邵阳、益阳、湘西自治州等地与主会场连线发言。打破空间的限制,头一次亮相的远程协商赢得了各级政协委员点赞。

如果说,远程协商还只限于政协内部的建言献策,而远程协商与网络直播的结合,则实现了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数据显示,仅今年上半年,省政协依托“政协云”共开展了15次远程协商,累计吸引3300多万人次网上参与。

3. 依法治省,法治阳光照耀三湘

奉法者强则国强。法治,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坚强保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

7月1日,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正式施行。至此,我省现行有效的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已达198件。

法律,治国之重器;良法,善治之前提。

1980年3月,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县级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实施细则试行方案》,由此拉开了我省地方性立法的帷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湘江保护条例、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一部部顺应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的良法善法,覆盖全省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实现了社会主义法制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

依法而治,循法而行,关键在于各级政府能否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2008年10月1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开始施行,由此开创了我国行政程序法典化的先河。此后,随着《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等一系列规章的出台,不断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我省在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方面率先在全国取得了重大突破,促进了各级政府“正确地做事、做正确的事”,被誉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湖南样本”。

近年来,省本级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29项,下放93项,调整101项,精简率超过60%。全省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都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把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各级政务中心,基本实现了审批部门、事项、权限、人员进驻全覆盖。

2014年9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公开审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再审案时,首次通过湖南法院网进行同步视频直播,引来5000多名网友“围观”。网友们纷纷留言点赞:“庭审直播极大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实现了公平正义‘看得见’。”

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

近年来,全省法院进一步优化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充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和应用数字法院系统,实现审判流程全程动态监管;建设和应用“网上法院”,实现网上立案、缴费、质证等各项功能,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建设和应用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省检察机关加强人权保障,严格防范冤假错案。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加大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对1970人书面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855件;纠正漏捕6862人、漏诉5706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818件。

全民普法守法,是依法治省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从1985年我省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发布至今,我省先后制定实施了7个“五年普法规划”,结出累累硕果。目前,全省共有50个县市区先后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共有83个村(社区)先后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是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近年来,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深化平安湖南建设的意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同时,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缉枪治爆”“禁毒会战”以及打击拐卖、传销、两抢一盗、网络犯罪、电信诈骗等系列整治行动。2018年,全省实现了刑事案件、命案、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四下降”,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和破案率“三上升”,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名片

1.“新湾模式”

乡镇人大工作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1986年9月9日,针对乡镇人大“虚化”的问题,沅江市新湾镇作为我省人大基层组织建设试点,选举产生了我国第一个常设性质的乡镇人大主席团及其常务主席,既为基层人大制度立法提供了印证,又给乡镇人大工作提供了“样本”。“新湾模式”很快在全省和全国推广。当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地方组织法时,基本吸纳了我省关于乡镇人大改革试验的方案。乡镇人大主席团及其常务主席的设立,有效激发了乡镇人大工作的活力。如今,平均每个乡镇每年至少开人代会1次,作出的决议、决定均得到较好执行,90%的代表闭会期间参加了代表活动。

2.湖南政协云

2017年1月,湖南政协云正式上线。这是一个涵盖手机APP、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3个终端,包括履职、服务、互动、管理、宣传等5大功能的湖南省政协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通过政协云,政协委员能通过手机提出提案、微提案、微建议、微社情民意信息,和其他委员、网民实时交流互动;政协组织可以对云上大数据进行分析运用,提炼调研协商监督课题,并对委员履职进行客观统计与量化考核。目前,全省各级政协委员通过政协云共提交微建议18000多条,开展30多场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活动,累计吸引5000多万人次网民参与。湖南省政协依托政协云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的经验,得到了中组部的肯定和推广。

3.法治政府“湖南样本”

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活动的基本准则。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是全国首部省级行政程序政府规章,开创了我国行政程序法典化的先河,填补了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空白。此后,我省又在全国率先出台实施了多项规定,不断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公众知道政府的权力边界。2016年9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将中央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44项举措细化成了129项具体任务措施。目前,具有湖南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并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节拍越来越清晰。

4.“三调联动”

2007年,针对当时矛盾纠纷主体多元化、成因复杂化、调处难度大的特点,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从而改变了以前仅靠单一手段、单个部门、单兵作战的调解方式,形成了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多元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新格局,既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效力,又缓解了公安警力紧张、节省了司法成本、减轻了群众诉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调处化解矛盾200余万起,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

5.“谁执法谁普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谁执法谁普法”后,湖南立即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于2015年12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走在全国前列。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各单位都建立了普法工作与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制度,普遍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推进执法普法深度融合,把执法现场变成普法的第一现场,有效促进了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依法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构建起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机制。

(刘文韬 陈昂昂 沙兆华 整理)

◎口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代同行”

欧琳:省人大代表、永州莲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车间统计员

时间:2019年8月30日

自2003年起,我已经连续四届当选省人大代表。16年来的履职经历,给我的感受是:时代在变,人民的期待在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在与时俱进,与人民同心,与时代同行。

以前,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与人大代表联系少,很多重要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沟通和反馈。如今,我省建立健全了向代表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制度,从而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了保障。比如,2018年省高院就全省法院“决胜执行难”情况向省人大代表进行了通报,使代表们对司法执法情况有了全面的了解,我们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改进建议,并得到了落实。

过去,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效率较低,现在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明显提高,有跟踪、有问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如我所在的宁远县曾有部分房地产企业反映当地规划审批程序复杂、效率低下,我县有人大代表就此提出了《关于请予规划审批及建筑施工手续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建议》。建议发出后,县政府主要领导很快召开会议,督促相关部门层层予以落实。目前,只要符合政策,各职能部门都不再互相推诿,极大地减少了审批时间。

立法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这些年来,我省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越来越注重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形成了立法座谈会、听证会以及法规草案网上征求意见等一系列开门立法制度。2017年,我县制定《宁远县泠江河环境保护条例》时就专门召开了座谈会、听证会,分别听取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吸收了大家不少的建议,条例实施效果也好。

可以说,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日益完善,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已呈现出蓬勃的生机和旺盛的活力。

(湖南日报记者 于振宇 整理)

◎见闻 高仓村的“蝶变”

湖南日报记者 沙兆华

青山环绕,绿水潺潺,白墙灰瓦,道路通达……8月下旬,记者来到永兴县马田镇高仓村,眼前呈现一幅产业兴旺、乡村整洁、民风和畅的田园美景。

10多年来,高仓村厚植民主法治的土壤,大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实现了由“问题村”向“和谐村”的华丽变身。2018年,该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煤矿经济”为支柱的高仓村,村民们富了口袋,却疏了情感。煤炭开采、冶炼环境污染、劳动关系、山林权属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导致群体性斗殴事件时有发生。

面对乱局,村支两委深刻反思,挖乱源,找出路,带头践行法治理念,以法治乱,悉心建设民主法治“桥头堡”。

该村推动依法治理与村级组织建设、民主制度建设、法治教育宣传和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深度融合,实现规划引领、多规合一,确保长治久安。

记者日前看到,在村部的“村务公开”栏上,已更新至今年7月份,农村低保名单和发放金额一目了然。村干部介绍,“村务公开”栏时时更新,村宅基地审批、村集体经济收益、村干部报酬、村财务支出等都作为公开的重中之重,让村民们对村里的家底了如指掌,村支两委的公信力、凝聚力由此也不断增强。

以前,村民信“访”不信“法”,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上访时有发生。为了让村民知法守法,高仓村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微信群,随时解答村民的法律疑惑、维权纠纷。作为志愿者的村民王某,每天会在微信群里转发一条关于法律知识的链接,他说:“让大家好好学习法律,才能依法处事,不走上违法犯罪的错路。”

村民们还自发组织成立了义务巡逻队、治安巡逻队、村法律顾问团,帮着调解家长里短的“麻纱事”。今年5月,村民王某被李某家的狗严重咬伤,在该村法律顾问的调解下,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自2013年以来,该村共调解矛盾68件,办结满意率达100%,实现群体性事件“零”发生。

“以前村干部的精力都放在处理矛盾纠纷上,现在治安稳定了,终于有时间带领大家专心搞经济了。”村党支部书记王祖位感慨地说。

目前,该村已引进3家企业,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向提升,村民幸福指数也逐年攀升。(记者 刘文韬 陈昂昂 沙兆华 何金燕 于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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