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中国模式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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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中国模式效果显著

  2019年中国行政领域的营商环境建设,主要围绕世界银行的相关评估指标开展,以评估为导向且针对具体问题。在解决问题的同时,中国政府开展了一些深层次的行政制度改革,由此大大推动了“放管服”改革进程。可以说,中国行政改革机制变得更为高效、便利、透明、民主。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万静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2020年《法治蓝皮书》。《法治蓝皮书》指出,2019年是中国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开局之年。中国发展出了适应国情的营商环境建设方式,采取了以评估促建设的方式。政府一方面主动对标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指标,另一方面结合中国的现实问题、建立了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同时积极鼓励和引进各种第三方评估。

  《法治蓝皮书》认为,这三类评估汇总在一起,精确地诊断了相关问题,高效地改变了营商环境面貌,对中国的营商环境建设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力。

  相关立法出现高潮

  《法治蓝皮书》指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构成了营商环境规范体系的主要部分。从中央层面上来说,2019年,营商环境最重要的立法就是当年通过的外商投资法,该法取代了实施长达40年之久的“外资三法”(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对于中国完善营商环境、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有着基础性的意义。

  国务院还在这一年颁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这一堪称“营商环境基本法”的行政法规,并修改了多部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法规。

  从地方层面来说,2019年全国各地迎来了一波营商环境综合立法的高潮: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天津市颁行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或征求意见稿;北京、安徽、江苏、浙江、山西、四川、重庆、云南等省份正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可以预料,在今后两三年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将颁行综合性的营商环境法规。

  除了综合性法规以外,一些地方还制定了其他辅助性的法规,如四川省正在制定《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四川省品牌质量促进条例》《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有些地方性法规极富创新特色,如2019年1月施行的《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是全国“放管服”改革领域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法规。2019年9月1日实施的《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是全国第一部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的省级政府规章。

  改革有效提升排名

  行政是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领域,承担的任务最多。2019年中国行政领域的营商环境建设,主要围绕世界银行的相关评估指标开展,以评估为导向且针对具体问题,取得了不少成效。

  在解决问题的同时,中国政府也开展了一些深层的行政制度改革,大大推动了“放管服”改革进程。《法治蓝皮书》指出,2019年,中国行政改革机制变得更为高效、便利、透明、民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牵头对接“开办企业”指标,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凭电子营业执照即可办理后续税务、社保、公积金、银行开户等开办企业事项;实行社保用工登记“二合一”等改革措施。目前中国这一指标排名全球第27位,属于领先水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对接“办理施工许可证”指标,实行施工许可证全程网办,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可直接登录首都之窗官方网站进行网上申请。2019年中国的世界排名跃升至第33位。

  自然资源部牵头对接“登记财产”指标,提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等等改革措施。2019年中国的世界排名是第28位。

  国家税务总局牵头对接“纳税”指标,推行财税一件化辅助申报系统,实现财务软件与电子税务局对接,纳税人只需2至3分钟便可完成从申报准备到申报办结的过程,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上办”,实现5类162项办税业务“最多跑一次”,152个纳税事项“全程网上办”,7类300余项涉税业务“全市通办”。这些改革措施正在全国范围内推广。2017年中国的这一指标排名是第130名,2019年已经前进到第105名。

  海关总署牵头对接“跨境贸易”指标,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公开口岸收费目录清单,规定清单之外不得收费;口岸通关提前申报。这一指标的改革同样效果显著:2017年中国在这一方面的排名是第97名,2018年前进到第65名,2019年是第56名。

  改进反馈监督机制

  《法治蓝皮书》指出,2019年,司法机构以专业审判、信息化和司法解释等方式保障营商环境。司法领域的营商环境改革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世界银行有两个指标,直接涉及司法,即执行合同与办理破产。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推动了多项重大改革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改革成效。

  为彻底破解执行难,司法机构与发展改革部门、公安、司法行政、税务、市场监管、房管等单位集中签署执行联动合作协议,各单位对被执行人财产实行网络联动查控,覆盖房产、存款、车辆、证券、工商登记等财产信息;联动采取信用监督惩戒措施,在购买不动产、土地招拍挂、矿产资源开发、担任公职及公司高管,以及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投资、招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限制,从而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的“执行合同”指标排名全球第5位,相比去年前进了1位。

  “办理破产”指标比去年前进了10位,位居全球第51位。值得指出的是,“办理破产”指标涉及破产法律制度,我国是在企业破产法尚未修改的情况下主要依赖司法改革取得这一成绩的。2019年,我国司法实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设立了一些专门司法机构,强化了专业化审判机制,法院的信息化建设进展飞快。

  《法治蓝皮书》指出,2019年中国社会领域的营商环境建设同样取得了显著进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的两个指标“获得电力”和“获得信贷”,主要是针对供电企业和金融公司而言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电网企业分工负责的“获得电力”改革效果明显,中国这一指标的排名目前位居全球第12位。此外,2019年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在全国多个地方建立,市场主体的反馈监督机制有了较大的改进。